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百家社团进社区结对共建促和谐”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2007〕64号)精神,引导全市社会团体参与创建和谐社区建设,决定在全市开展“百家社团进社区,结对共建促和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社会团体走进社区,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普及居民科普知识,丰富居民文体生活,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形成社会团体发展和社区建设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社团的各自专业优势和特点,以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为切入点,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扎实开展系列服务活动。主要活动内容:
1、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居民科普知识。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科普咨询等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科普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开展便民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团的专业优势和特点,帮助社区向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社区就业、社区卫生、社区安全、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服务,提升社区服务居民水平。
3、开展文体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文体类社团,深入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增强全民健身意识,丰富居民文体生活,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素质。
4、开展惠农服务,促进农村社区建设。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十镇百村”工程,组织社团送科技信息下乡,举办科技培训,帮助农户牵线搭桥等活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积极引导、培育农村社会组织,提高农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村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5、开展帮扶活动,完善社会保障功能。组织社团深入社区,广泛开展为老年人、残疾人、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义诊、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排忧解难活动,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月)。主要是宣传发动,根据《百家社团结对社区任务分配表》(附件1)确定结对活动方案。请有关市级社团业务主管单位于5月20前将参加社区结对活动的社团名单及有关情况(附件2)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根据上报的情况及时会同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确定市级社团与社区结对方案。各县区民政局根据本县区社团和城乡社区情况确定结对方案(每个县结对农村社区数一般不少于3个,每个区结对农村社区数一般不少于2个),并于5月31日前将结对方案(附件3)上报市民政局(联系人:肖岚,联系电话:2113976;高建芳,联系电话:2113167。电子邮箱:gjf256310@163.com)。
2、组织活动阶段(2008年6月-12月)。根据社团和社区结对方案,各县区民政局和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要指导社团与结对社区认真沟通,共同排出活动计划,原则上每个月要组织社团到社区活动一次,并做好活动记录和信息宣传。同时,全面启动科普宣传、科技信息、文化体育、卫生保健、帮扶援助等系列便民服务活动。市民政局将在9月份召开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做法与成效。
3、总结评比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月)。各县区民政局、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对今年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2月31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共建活动总结材料。2009年1月份,市民政局将对这次社团进社区服务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百家社团进社区,结对共建促和谐”活动意义重大,各县区民政局、市级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社团要结合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结对社区要积极主动为社团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大胆探索,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内容,排出活动实施的具体计划,明确责任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给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真正带来实惠。结对社区要根据自身情况,重新梳理本辖区资源优势,从方便群众、促进发展出发,依托结对社团,提出切合实际的需求;同时,要通过社团带动,着力抓好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各社团社区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加大对外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县区民政局、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向我局报送结对活动中先进典型,扎实推进活动的开展。
附件:1、百家社团结对社区任务分配表;
2、市级社团参加社区结对活动情况登记表;
3、百家社团进社区结对活动方案登记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社会组织 公益活动 通知
抄报:省民政厅,市委办、市府办。
抄送:吴兴区社区管理办公室、市局驻湖州开发区、
太湖旅游度假区办事处。
湖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发
附件1:
百家社团结对社区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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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单 位 |
数量
(家)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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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社
团 |
市 科 协 |
15 |
|
|
市社科联 |
15 |
|
|
市体育局 |
5 |
|
|
市工商联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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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
3 |
|
|
其 他 |
5 |
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市燃气协会、市城镇环境卫生协会。 |
|
县
区
级
社
团 |
德清县 |
20 |
|
|
长兴县 |
20 |
|
|
安吉县 |
15 |
|
|
吴兴区 |
10 |
|
|
南浔区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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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20 |
|
附件2:
市级社团参加社区结对活动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注:1、本表由市级有关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填写;2、若社团有结对意向社区的,请在备注栏写明社区名称。
附件3:
百家社团进社区结对活动方案登记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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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名称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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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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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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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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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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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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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
共建
主要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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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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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经社团与结对社区沟通确定共建内容后由社区负责填写,县、区民政局(社管办)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