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肉类协会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要求筹备成立湖州市肉类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准予湖州市肉类协会成立,该社团为行业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州市贸易与粮食局。
二、你们应在本行业领域内进一步发展会员,于本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我局申请成立登记。经核准登记后,协会方可开展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协会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兼职应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5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的通知》(浙组〔2006〕49号)精神执行。
四、协会登记成立后,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功能。协会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我局核准的章程,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和我局。
此复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